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论文发表管理制度

作者: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来源: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

2013-11-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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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第一医院 文章来源: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2013-11-15 9:11:20 点击数:316 次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医疗质量及科研水平,提高论文质量,特做如下规定:
  1. 凡需向各级杂志投寄的论文,应持“专业杂志投稿审批单”到科教科登记备案,办理投寄手续,由科教科出具“投稿推荐信” 。
  2. 论文投稿原则是一篇文章只投一种杂志,不得一稿多投。
  3. 审稿费(稿件处理费)由作者自付,稿酬归作者本人。
  4. 论文投稿,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标准全称应为“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5. 论文在期刊杂志上发表后,第一作者应持杂志社开据的正式收据和刊登文章的杂志原件、复印件到科教科登记、备案,院内将按杂志类别由科教科签署报到分管院长审核后,根据文章级别报销文章版面发表费。依据医院《科研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将于次年给予一次性奖励。
  6. 论文报销发表费及奖励的范围:在科技部论文检索中心发布的《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中收录的中华系列核心杂志(不包括电子版)及MEDLINE收录的中文杂志上刊登的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综述等各类文章。此目录将于每年1月份更新。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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