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之十四—警示案例

作者: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来源: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

2015-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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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市第一医院 文章来源: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2015-11-10 16:43:19 点击数:75 次
  案例
  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收取介绍费
  张医生收治的一位病人需做伽马刀治疗,他想起在某医院工作的同学曾提起,如将病人介绍至该院做伽马刀治疗,有一定的“介绍费”。张医师遂将病人介绍到其同学那里。事后,某医院给张医生带来500元“介绍费”。一年下来,张医生共介绍了12例病人到该院治疗,得到“介绍费”共计6000元。
  点评
  这个案例比较特殊,有人认为,这种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赚取介绍费的行为应算是违规从事中介活动,但实质上这不是一般的中介活动。张某作为医院的医生,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介绍患者为其谋取利益,收受其他单位给予的钱物,构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张某将受到相应的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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