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作者: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来源: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
2016-10-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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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第一医院 文章来源:市第一医院 更新时间:2016-10-26 9:54:25 点击数:193 次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划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如下:
一、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尊纪守法,不以医某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具体实施办法
(一)本方案适用于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工(包括实习医生、护士、进修医生、护士级临时工等)
(二)医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购,并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分口办理,各负其责的方法开展工作。
(三)每年组织三次以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工医德规范的教育、专题讲座。
(四)每年对医院新聘任成员必须进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教育及相关法规的岗前培训。
(五)建立我院医疗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培训细则。
(六)医院医德医风办公室每月定期向医疗科室反馈本科室当月医德医风情况,医德医风满意率在90%-95%,扣罚科室当月奖100 元,90%以下扣罚科室当月奖金200元。全年度内零投诉室且医德医风满意率达100%,奖励科室1000元。
(七)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记入本人职业道德档案中,与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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